无障碍新国标正式落地实施

2022-07-27


2022年4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以下简称《通用规范》)正式落地实施,该标准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将对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升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方便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通用规范》以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安全性、便利性、系统性为主要目的,对无障碍通行、服务、信息交流设施建设以及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和维护等作出了较为系统的规定。   




《通用规范》的创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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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在无障碍国家标准中对无障碍设施进行分类,把无障碍设施分为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并对每一项无障碍设施的技术要求分别作出规定;


2、在《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基础上,对部分无障碍设施的技术要求提高了标准:


(1)在无障碍通道的条款中“把雨水篦子孔洞的宽度或直径从15mm提高到13mm”,有效地保证了轮椅车者的安全;


(2)把轮椅坡道的通行净宽度统一为1.20m;


(3)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应无高差,有利于坐轮椅者安全通过车行道;


(4)把无障碍厕位的最小面积从1.80m×1.00m提升为1.80m×1.50m,极大地方便了坐轮椅者的使用;


(5)满足无障碍要求的门不应设挡块和门槛,门口有高差时,高度不应大于 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斜面的纵向坡度不应大于 1:10;


(6)把轮椅席位的占地面积从800mm*1100mm扩大为800mm*1300mm;


3、对新建、扩建的建筑和既有建筑的改造或改建分别提出不同的技术要求:


(1)2.5.4-1 新建和扩建建筑的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900mm,既有建筑改造或改建的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800mm;


(2)2.6.3-2 新建和扩建建筑的电梯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900mm,既有建筑改造或改建的电梯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mm;


以上的创新点将把我国无障碍技术标准的水平提升到与国际先进水平基本一致。


近年来,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愿望相比还存在差距,无障碍环境建设、老旧设施改造、依法管理维护使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住建部强制性标准的出台,将有力促进建设工程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各个环节落实无障碍要求,对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普惠式发展、高质量发展,提升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普及度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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